隱私權政策聲明

目的

財團法人中文數位化技術推廣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執行各項業務專案、研究計畫與內部行政作業等需要所蒐集個人資料,為確保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等過程符合法令規定及確保當事人權益。

二、目標

(一)本會在執行外部業務委託研究與內部行政作業時,有關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等活動,應遵守合法、公平、與業務相關,最小化資料限制原則,並確保資訊的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使個人資料保護相關事故發生機率降至最低。

(二)建立本會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標準作業程序,避免人為作業疏失及意外,並加強本會同仁對於個人資料保護安全意識。

(三)保護本會所管理之個人資料,防範人為意圖不當或不法使用,降低駭客、病毒等入侵及破壞之風險。

三、隱私權保護政策的適用範圍

本聲明適用範圍為本會所有同仁及相關受託單位執行業務專案、研究計畫、內部行政作業與資通系統(網站)所涉及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等活動。

四、個人資料蒐集、處理與利用

(一)本會為執行各項業務專案、研究計畫與內部行政作業等需要所蒐集個人資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經當事人同意分享個人資料外,所有個人資料蒐集作業與特定目的具有正當合理關聯,並公平與合法從事個人資料處理。

(二)本會於下列情形一時,得為特定目的外利用:

1.法律明文規定。

2.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增進公共利益。

3.為免除當事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危險。

4.為防止他人權益重大危害。

5.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6.經當事人書面同意。

(三)個人資料國際傳輸依據本會「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與安全管理程序」辦理。

五、個人資料保護

(一)本會已設置個人資料保護管理組織、建立與實施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制度。

(二)本會考量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標準規範要求,定期進行個人資料風險評估,並採取適當安全措施,以善盡個人資料保護之責。

(三)本會針對處理個人資料的同仁,進行適當存取權限管控,僅開放其業務需求最小權限與獨立性審查。

(四)本會每年定期辦理個人資料保護宣導教育訓練,以提升同仁個人資料保護安全意識。

(五)本會因業務所保有個人資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當事人要求及下列情形除外:

1.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警政機關要求配合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

2.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法規依據。

3.與公眾或生命安全有關之緊急救助。

(六)個人資料蒐集特定目的消失或保存期限屆滿時,本會將主動或依當事人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其個人資料。但因協助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必要範圍內,或本會履行法定義務或統計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七)若有發生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或相關規範個資事件,本會將立即進行緊急通報(含個資當事人)應變作業,並依相關法規與本會人事規定懲處失職人員。

(八)為了提供最佳的服務,本會業管網站會在您的電腦中放置小型文字檔案(Cookie),若您不願接受小型文字檔案的寫入,您可在您使用的瀏覽器功能項中設定隱私權等級為高,即可拒絕小型文字檔案的寫入,但可能會導至網站某些功能無法正常執行 。

 

六、當事人權利

本會依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範要求,提供當事人針對其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

(一) 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 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 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五) 請求刪除。

但本會因配合政府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本會業務所必須者,本會得予拒絕。此外,若執行上述權利時,將可能導致影響當事人相關權益。

七、個人資料保護聯繫管道

本會個人資料保護業務公開作業聯絡方式(業務負責):曾小姐

(一)聯絡公務電話:(02)2598-7557 #133

(二)聯絡公務電子郵件:conifer@cmex.org.tw

八、參照法規

(一)個人資料保護法。

(二)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
回頂端